外阴癌是起源于外阴皮肤、黏膜及其附属器官的恶性肿瘤,治疗需根据肿瘤分期、病理类型、患者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制定个体化方案,强调多学科协作(妇科、放疗科、肿瘤科等)。以下是主要治疗方法的详细说明:
外阴癌的治疗以手术为主,结合放疗、化疗、靶向治疗等综合手段,目的是彻底清除肿瘤、减少复发、保留患者功能(如排尿、性功能)并提高生活质量。早期患者以手术治愈为目标,晚期患者以控制肿瘤进展、延长生存期为重点。
手术是早期外阴癌的首选治疗,需根据肿瘤大小、浸润深度、是否侵犯周围器官及淋巴结转移情况选择术式。
外阴局部切除术 / 广泛局部切除术
适用于早期(Ⅰ 期)、肿瘤较小(直径≤2cm)、浸润深度较浅(≤1mm) 的患者。
- 切除范围:包括肿瘤病灶及周围至少 1-2cm 的正常组织(确保切缘阴性),避免过度切除以保留外阴正常功能。
- 若肿瘤位于阴蒂、尿道口等特殊部位,需平衡肿瘤清除与器官功能保留(如避免尿失禁)。
外阴广泛切除术
适用于肿瘤较大(直径>2cm)、浸润较深(>1mm)或累及外阴多部位的患者(Ⅱ 期及以上)。
- 切除范围:包括全部病变外阴组织(皮肤、皮下脂肪),必要时切除部分邻近器官(如阴道下段、尿道远端),确保肿瘤无残留。
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
外阴癌最常见转移途径是腹股沟淋巴结(约 20%-30% 早期患者会出现淋巴结转移),因此淋巴结处理是手术关键:
- 若术前检查(超声、CT 等)未发现淋巴结转移,需行双侧腹股沟前哨淋巴结活检(通过核素或染料定位 “第一站” 淋巴结),若活检阴性可避免全淋巴结清扫(减少下肢水肿等并发症);
- 若前哨淋巴结阳性或术前已明确淋巴结转移,需行双侧腹股沟淋巴结清扫(切除腹股沟浅、深淋巴结),必要时清扫盆腔淋巴结(仅用于腹股沟淋巴结转移且怀疑盆腔转移者)。
盆腔脏器切除术
极少数情况下(如肿瘤侵犯膀胱、直肠),需联合切除部分膀胱、直肠及相应尿道 / 肠道改道,仅用于局部晚期且无远处转移的患者(需严格评估手术可行性)。
放疗通过高能射线杀灭肿瘤细胞,多用于无法手术、术后辅助或晚期姑息治疗。
化疗单独应用疗效有限,多作为晚期、复发或转移患者的辅助治疗,常与放疗联合(放化疗同步)以增强疗效。
- 常用药物:顺铂、紫杉醇、5 - 氟尿嘧啶(5-FU)、博来霉素等,以顺铂为基础的联合方案(如顺铂 + 紫杉醇)最常用。
- 适用场景:
- 晚期肿瘤远处转移(如肺、肝转移);
- 放疗增敏(同步放化疗可提高局部控制率);
- 术后复发且无法再次手术 / 放疗的患者。
近年来针对外阴癌的分子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逐渐应用于临床,主要用于晚期或难治性病例。
- 靶向治疗:针对肿瘤细胞特定靶点(如 EGFR、VEGF),药物包括西妥昔单抗(抗 EGFR)、贝伐珠单抗(抗 VEGF)等,需检测靶点表达阳性才适用。
- 免疫治疗:通过激活机体免疫系统对抗肿瘤,如 PD-1 抑制剂(帕博利珠单抗、纳武利尤单抗),适用于 PD-L1 阳性或微卫星不稳定(MSI-H)的晚期患者,部分患者可获得长期缓解。
- 早期(Ⅰ-Ⅱ 期):以手术为主,若术后有高危因素(如切缘阳性、淋巴结转移),补充术后放疗 ± 化疗。
- 局部晚期(Ⅲ 期):术前放化疗缩小肿瘤后再手术,术后根据病理补充放疗 / 化疗。
- 晚期(Ⅳ 期):无法手术者以放疗 + 化疗为主,联合靶向 / 免疫治疗;若有远处转移,以全身治疗(化疗 + 靶向 / 免疫)为主,局部症状(如疼痛、出血)可辅以姑息放疗。
外阴癌术后复发率较高(约 20%-30%,多发生在术后 2 年内),需长期随访:
- 术后 2 年内每 3-6 个月复查(妇科检查、腹股沟超声、肿瘤标志物等);
- 2-5 年每 6-12 个月复查;5 年后每年复查。
- 随访重点:监测局部复发(外阴、腹股沟)、远处转移(肺、肝等)及治疗并发症(如下肢水肿、尿道狭窄)。
外阴癌的治疗需兼顾 “根治肿瘤” 与 “保留功能”,早期以手术为核心,中晚期依赖多学科综合治疗(手术 + 放疗 + 化疗 ± 靶向 / 免疫)。患者确诊后应尽早到妇科肿瘤专科就诊,制定个体化方案以提高疗效和生活质量。